提案案由:
提案提出时,学校教职工(含退休教职工)医疗保障水平不能满足广大教职工的需求,通过进一步提高职工医疗保障水平,减轻个人负担,是关心广大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实事。且目前在职人员享受340元/年/人的商业保险待遇,退休人员不享受,退休人员对提高职工医疗保障水平诉求更为迫切。
提案内容:
希望在现有校内医疗保障主要的报销方案的基础上,对补充医疗商业保险实行“提标扩面”:提高保费标准,增加门急诊项目,并将退休教职工纳入补充商业保险对象。通过建立综合补充保险的模式,涵盖门诊、住院、意外险、疾病身故等保险责任,搭建更加全面的员工福利保障机制。
实施过程:
学校提案小组接到代表提案后,先期组织有关部门研究上级相关政策、调研可行性方案后,形成《关于进一步优化教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建议》,提出三个保障方案并在广大教职工中征求意见,于2022年12月30日提交校长办公会,通过严格的招投标流程后,于2022年元月1日起实施新的教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方案。
实施效果:
新方案使在职和退休教职工受益明显,尤其是消除了患重病退休教职工的后顾之忧,从2022年元月1日-9月1日,新方案实施赔付情况汇总结果来看,立案金额:277990.00元,已决赔款(含税):155625.45元,其中退休教职工赔付占比85%。